歷史沿革:
空軍於民國52年起,由美軍轉移空勤人員求生訓練能量至「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求生訓練組」,初期專施海上求生訓練,民國五十七年增設拖昇傘訓練,五十八年增列陸上求生訓練;國防部為達空勤人員求生訓練資源共享、任務整合、提生訓能及事權統一之目的,政策指導求生訓練組於民國97年4月1日成立國軍空勤人員求生訓練中心籌備處試行運作,於民國98年1月1日擴編成國軍空勤人員求生訓練中心編裝實驗運作,並於民國99年1月1日定編至今。
組徽:
空軍飛行訓練指揮部國求中心,徽章上方Survival Training Office 代表求生訓練單位,下方C.A.F代表隸屬於空軍,中間藍色海洋、綠色山區及跳傘圖案代表台灣四周環海,當空勤人員於山上跳傘或迫降成功後,端視個人所攜帶之求生裝備及求生技能之運用,幫助自己求生、脫困並獲救。
任務:
負責國軍空勤機組人員求生(陸上、海上)訓練;另代訓行政院海巡署、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及漢翔公司空勤人員之海、陸上求生訓練以及本校飛行學生海、陸上求生及逃避、逃脫技能與知識之訓練,俾於執行任務遭遇意外時,能正確有效使用求生裝具及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減少人員傷害,保持國軍戰力。
訓練內容:
一、訓練對象
- 初訓:國軍新進空勤人員、新進航空醫官、護士,本校飛行學生,現亦代訓行政院下轄海巡署、空中勤務總隊等,空勤機組人員。
- 高訓:國軍各部隊已完成初訓之現役空勤人員,每3年1訓,及行政院下轄海巡署、空中勤務總隊等,空勤機組人員。
二、訓練時程:
- 初訓:海上求生訓練一週,陸上求生訓練一週,共計兩週。
- 高訓:每期訓練時程三天。
三、訓練項目:
每週配當學術科授課時數39小時,並配合錄影帶輔教,以增進訓練效益。學術科訓練項目如下:
1.學科:
求生總論、無線電介紹及呼救引導程序、附件包及裝備介紹、救生背心使用介紹、救生
艇使用介紹、海上求生、急救處理與急救藥包、海洋環境與體溫保持、陸上求生。
2.術科:
游泳池預習、直昇機吊掛預習、樹上人員下降器、海上求生實習(登艇及登陸實習
等)、陸上求生實習(繩結、植物識別、水源尋找、方向方位判定、生火、住棚搭建、
無具野炊。)
3.學術科配當:
- 游泳池實習
- 直昇機吊救實習
- 人員下降器實習
- 海上求生實習
- 深山求生實習
未來願景:
民103年4月16日多功能訓練中心動土興建,期能提昇空勤人員求生職能,符合戰場實需建置水上(中)求生訓練相關裝備設置及訓練課程操演空間,主要設施規劃包含建築物本體、基礎水中求生訓練器、水中棄艙求生訓練器、傘衣罩頂訓練器、傘拖解脫訓練器、直昇機吊掛訓練器、週邊支援裝備、場景模擬設施、教官操作監控裝備、具有水中照明、攝影及配備太陽能與鍋爐並用之恆溫室內多功能訓練水池等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