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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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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問答集
更新日期113-01-25
現役官兵薪餉實質含有房屋津貼、副食實物代金、眷屬實物代金及副食費等4項,只是科目有無減併與否,為何僅有併銷前享有免稅額,對年輕軍士官有失公平原則。
從併銷後到現在公務人員均依相同方式辦理,財政部解釋文指出,併銷前享有免稅待遇者,併銷後得繼續享有免稅,因此併銷後而服公職或任軍職人員,因從未領取上述津貼,故無法繼續享有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