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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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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問答集
更新日期113-01-25
個人領取之壽險、醫療險及儲蓄險等,是否屬於免稅項目?
一、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屬人身保險之給付,可免納所得稅。
二、惟死亡保險給付部分,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部分,須依該條例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