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主計局及財務中心簡報資料,官兵應於100.11.1前向財務..
官兵薪資所得自101.1.1起課徵所得稅,填報免稅額申報表之目的,係為101年預作準備,提前填報之原因,乃財務單位須建立大批資料之故,如於101.1.1以前退伍,當無填報之必要。<詳全文>
新兵辦餉期間,免稅額申報表應如何填列?
新兵薪資所得因未達無配偶及扶養親屬起扣標準(6萬8,501元),毋須辦理扣繳,免填該表。<詳全文>
支領海勤加給是否屬於固定薪資所得,應否填報免稅額申報表?
固定薪資所得係指每月定時發給之給與,可依扣繳稅額表扣繳稅款。<詳全文>
空軍基層單位自100.11.1.起,已無預財士職缺,改以集中..
空軍預財士雖集中編設於主計科,惟仍劃分業務權責,處理各基層單位主財業務,未來扣繳作業可由主計科督導預財士,辦理基層單位扣繳作業。<詳全文>
扣繳義務人如發現以前年度溢發款項,應如何辦理更正?
溢發所得原則上應回歸各年度辦理更正,可區分下列二種方式辦理:
一、溢發如係扣繳義務人發放錯誤,應辦理溢發年度納稅義務人之所得額更正。
二、如係因故不可領取者,屬納稅義務人之賠償性質,毋須更正上年度所得額,例如退學賠款。<詳全文>
溢發款項已於給付時扣繳稅款,應如何辦理退稅?
一、溢發款項之發生及發現均在同一年度內者,可於次月予以扣抵所得額及扣繳稅額。
二、溢發款項之發生及發現已跨課稅年度者,須予更正扣繳憑單之所得額,扣繳稅額處理方式如下:
(一)可不予退還稅款,由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時,抵減已繳稅額。
(二)須予退還稅款時,應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案退稅作業。<詳全文>
免稅額申報表如未依實填寫,其責任區分?
免稅額申報表係由納稅義務人向扣繳義務人填報,如有填寫不實情事,應就納稅義務人有無違反行政程序義務究責。<詳全文>
填報扶養親屬免稅額申報表時,可否將身心障礙之配偶列為受扶養親..
配偶無論有無所得,均須與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係指60歲以上或20歲以下,或無謀生能力,須仰賴納稅義務人扶養之家屬。免稅額申報表已提供配偶欄位,毋須再重複填列於受扶養親屬;另該表之功用,係填交扣繳義務人據以扣繳每月固定薪資所得稅款。納稅義務人於辦理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配偶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可提出身心障礙證明者,另得扣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詳全文>
退職所得每年領取之終身俸應稅項目為何?
現役軍人退伍支領之退休俸屬兼領一次退職所得及分期退職所得者,除退休俸新制部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內規定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所發放的各項給與免稅)及新、舊制保險金(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3款)免稅外,其餘各項退職所得於退伍當年度均應納入應稅項目,後續年度應納入定額免稅計算項目,包含舊制退休俸、月補償金、年終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費等項目。<詳全文>
退伍後定居紐西蘭,且支領退休俸者,須否課稅?
一、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4條第1款規定,喪失國籍者,喪失其領受退休俸之權利。應請特別注意。
二、由國內發給之退休俸,屬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其應納稅額,應就源扣繳。惟如居住於與我國簽署所得稅協定之國家或領域,且在當地已就該項所得扣稅者,可依規定抵減綜合所得稅。(高雄市國稅局)<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