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1-25
一、依國稅局講師資料,經宣布為颱風假當日,自願加班者,所支加班費,不能計入加班費免稅範圍。則官兵因風災所支加班及值班費是否屬之?
一、現役軍人目前並無「加班費」給與項目。
二、國軍加班誤餐費(150元)及夜點費(60元),業經財政部100.7.6.台財稅10000198150號函釋,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2款但書規定,免納所得稅(本部100.7.15.國主財會1000002321號令轉頒)。
二、國軍加班誤餐費(150元)及夜點費(60元),業經財政部100.7.6.台財稅10000198150號函釋,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第2款但書規定,免納所得稅(本部100.7.15.國主財會1000002321號令轉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