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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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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問答集
更新日期113-01-25
官兵100年薪資所得仍然免稅,但如因故未領,延至101年以後發給,須否課稅?
依本部100.9.29.國主財會000003228號令轉財政部100.9.19.台財稅10000256020號函釋,屬100年以前應按月給付予國軍官兵之薪資所得,於101年以後給付者,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