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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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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問答集
更新日期113-01-25
給付軍事監獄收容人之作業金是否屬免稅項目?如需扣繳應如何辦理?
依監獄行刑法第32條、第33條給予受刑人之勞作金及獎勵費用,應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規定之其他所得(財政部86.3.26.台財稅第861889629號函),免予扣繳,惟應列單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