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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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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問答集
更新日期113-01-25
扣繳義務人應於每年1月底前,申報上一個年度之扣免繳資料,惟如部隊因演習任務無法如期申報,有無延長申報之規範?另如已辦理申報,嗣後發現錯誤,得否補申報?
一、查所得稅法相關規定,除依行政程序法,遇假日順延之外,並無得延期申報之規定,如有逾期申報情形,所得稅法第114條訂有逾期自動申報或填發者,減半處罰之規定,仍請儘速申報。
二、申報錯誤可再補辦申報,如係使用網路申報,財稅資料中心係以最後申報之資料為準,一再錯誤可一再辦理補申報,每日以5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