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計室
:::
網站導覽
│
English
│
回首頁
│ 字級:
小
中
大
變更字變大小不影響資料瀏覽,替方式 [檢視]->[字型]->選擇[較大、中、較小] 。或[Ctrl]+[+]放大,[Ctrl]+[-] 縮小
業務職掌
法令規章
表格下載
業務流程
常見問答集
English
:::
單位介紹
主計室
業務職掌
法令規章
表格下載
業務流程
常見問答集
:::
首頁
>
單位介紹
>
行政單位
>
主計室
>
常見問答集
[CTRL]+[P]列印
|分享到
常
見問答集
==全部分類=====
軍人課稅配套措施
給與項目應免稅
薪資所得扣繳作業
綜合所得結算申報
退職所得定額免稅
稅務違章罰則
稅務作業服務
其他
替代連結:
軍人課稅配套措施
|
給與項目應免稅
|
薪資所得扣繳作業
|
綜合所得結算申報
|
退職所得定額免稅
|
稅務違章罰則
|
稅務作業服務
|
其他
|
關鍵字搜尋
113-01-25
回清單列表
扣繳義務人是否申請統一編號後,始得辦理所屬官兵薪資所得結算申報作業?
扣繳單位統一編號,係扣繳義務人向國稅局辦理申報之用,以便利稽徵機關分辨,其功用類同國民身分證字號;所詢單位是否統一辦理官兵結算申報乙節,因涉個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所得及個資等隱私問題,另依其個人選擇扣除額之不同,無法統一辦理申報,本部將於扣繳義務人講習後,辦理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之宣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