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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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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主計局及財務中心簡報資料,官兵應於100.11.1前向財務單位填報免稅額申報表,如官兵於100年12月退伍,應否填報?
官兵薪資所得自101.1.1起課徵所得稅,填報免稅額申報表之目的,係為101年預作準備,提前填報之原因,乃財務單位須建立大批資料之故,如於101.1.1以前退伍,當無填報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