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計室

::: 首頁 > 單位介紹 > 行政單位 > 主計室 > 常見問答集
|分享到Facebook(另開新視窗)Twitter(另開新視窗)Flickr(另開新頁面)
見問答集
更新日期113-01-25
扣繳義務人如發現以前年度溢發款項,應如何辦理更正?
溢發所得原則上應回歸各年度辦理更正,可區分下列二種方式辦理:
一、溢發如係扣繳義務人發放錯誤,應辦理溢發年度納稅義務人之所得額更正。
二、如係因故不可領取者,屬納稅義務人之賠償性質,毋須更正上年度所得額,例如退學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