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計室

::: 首頁 > 單位介紹 > 行政單位 > 主計室 > 常見問答集
|分享到Facebook(另開新視窗)X(另開新視窗)Flickr(另開新頁面)
見問答集
更新日期113-01-25
退職所得稅率為6%,與綜所稅扣繳稅率5%不同,請問相關規定為何?
一、所詢退職所得稅6%,實為給付時之扣繳率,並非綜合所得結算申報之稅率。
二、各類所得於給付時之扣繳率不盡相同,例如:非每月固定給付薪資所得5%;利息、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執行業務所得10%;告發或檢舉獎金20%。
三、退職所得應稅部分,仍須納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並依其綜合所得淨額適用稅率計算應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