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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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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問答集
更新日期113-01-25
國軍有薪餉冊可蒐整薪資所得資料,是否可透過財政部累整綜合所得後通知繳納稅款,以免受罰?
薪餉發放非官兵薪資所得之唯一來源,各單位給付之所得項目繁多,諸如勤務性加給、獎金、獎品等皆屬之。扣繳義務人依法須均於每年2月10日前填發扣免繳憑單,官兵如怕遺漏受罰,可申請自然人憑證辦理結算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