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國軍士官二專班聯合招生簡章公告
日期:112-11-29一、依國防部112年11月17日國人培育字第11203191571號令辦理。
二、113學年度國軍士官二專班聯合招生簡章如附件,簡章修訂重點如下:
(一)新增技優甄審入學管道相關規定及作法:不採計學、統測成績,僅依學習歷程準備資料及相關競賽獲獎、證照加分之總成績。
(二)新增東部及外離島口試場地:計花蓮、澎湖、金門及馬祖等4站。
三、如有任何報名或班隊問題,可洽各地區人才招募中心,或電洽0800-000-050免付費專線,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公佈單位:總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