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現正辦理國軍楷模及模範團體評選
日期:104-04-23(軍聞社記者陳建興臺北23日電)為樹立國軍典型,激勵官兵士氣,促進團結進步,凝聚忠誠向心,國防部現正辦理104年軍人節選拔「國軍楷模」與「國軍模範團體」評選,膺選單位與楷模個人將接受公開表揚。
今年「國軍楷模」與「國軍模範團體」選拔表揚要項,是以貫徹當前國防政策、忠誠團結、落實軍人本務為主,執行年度戰備操演、教育訓練、裝備保修、災害防救及提昇戰力等工作範圍,有特殊績效為重點,選拔事蹟起迄時間為自103年7月1日起至今年6月30日止,而評選獲頒表揚的當選者,在表揚當日前發生重大違 法(紀)事件,則將註銷其資格。
國防部表示,選拔實施要點中規定,各單位薦報的國軍楷模部分除須表現優異、有特殊功績外,最重要是必須品德端正、言行正常者,且未因違反保密規定或其他違反法紀事件而遭受申誡(含)以上的行政處份懲處,或經軍、法司機關判刑、緩起訴等責罰。
在薦報模範團體的基本條件方面,單位全年度「國軍各級部隊軍紀安全評核」成績須達90分以上,且單位內無違犯「重大軍風紀案件」,且全年度無任何洩違密及心理、實體破壞與國軍人員違犯保密規定事例,且單位基本體能鑑測,合格率須達85%以上者,始符合選拔標準。
國防部強調,國軍楷模、國軍模範團體均為國軍個人與團體的最高榮譽,各初評決選單位均依國防部所頒布的實施要點暨作業規定從嚴評選,並應以 「基本條件」為重點,各單位應秉持寧缺毋濫原則辦理,藉以引領風氣,提升國軍整體戰力。
公佈單位:資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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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國防部軍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