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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介紹 > 行政單位 > 主計室 > 常見問答集 > 給與項目應免稅 > 因公受傷至民間..
財政部100.8.18.台財稅第10000252410號函釋,依「國軍官兵因公負傷醫療費用補助規定」領取之醫療補助費,可認屬政府贈與,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給與項目應免稅 > 因公受傷至民間醫院就診需否課稅?
財政部100.8.18.台財稅第10000252410號函釋,依「國軍官兵因公負傷醫療費用補助規定」領取之醫療補助費,可認屬政府贈與,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免納所得稅。給與項目應免稅 > 因公受傷至民間醫院就診需否課稅?
單位介紹 > 行政單位 > 主計室 > 常見問答集 > 給與項目應免稅 > 各地縣市政府給..
各地縣市政府為鼓勵生育而發給之生育補助,屬政府贈與性質,財政部已解釋免納所得稅。給與項目應免稅 > 各地縣市政府給付之生育補助,應否課徵所得稅?
各地縣市政府為鼓勵生育而發給之生育補助,屬政府贈與性質,財政部已解釋免納所得稅。給與項目應免稅 > 各地縣市政府給付之生育補助,應否課徵所得稅?
單位介紹 > 行政單位 > 主計室 > 常見問答集 > 給與項目應免稅 > 伙食費已於薪餉..
官兵主副食費屬免稅項目;薪餉中代扣之伙食費,係團體開伙單位人員繳交伙食團之費用,原已併計薪資總額課稅,止伙費係退回原繳費款,非所得項目。給與項目應免稅 > 伙食費已於薪餉中扣繳,嗣後因辦理止伙,由伙食團撥入個人薪資帳戶,須否課稅?
官兵主副食費屬免稅項目;薪餉中代扣之伙食費,係團體開伙單位人員繳交伙食團之費用,原已併計薪資總額課稅,止伙費係退回原繳費款,非所得項目。給與項目應免稅 > 伙食費已於薪餉中扣繳,嗣後因辦理止伙,由伙食團撥入個人薪資帳戶,須否課稅?
單位介紹 > 行政單位 > 主計室 > 常見問答集 > 給與項目應免稅 > 出差住宿親友家..
一、依規定標準額度內申請之差旅費,不論有無檢附單據結報均屬免稅。 二、所稱規定標準,本部為「國軍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規定」,其中「住宿費,未能檢據者,按規定數額之二分之一列支」,亦屬規定標準。給與項目應免稅 > 出差住宿親友家,依規定不需檢附單據申領之住宿費標準半額,是否須納入所得申報?
一、依規定標準額度內申請之差旅費,不論有無檢附單據結報均屬免稅。 二、所稱規定標準,本部為「國軍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規定」,其中「住宿費,未能檢據者,按規定數額之二分之一列支」,亦屬規定標準。給與項目應免稅 > 出差住宿親友家,依規定不需檢附單據申領之住宿費標準半額,是否須納入所得申報?
單位介紹 > 行政單位 > 主計室 > 常見問答集 > 給與項目應免稅 > 代收款(營站盈..
一、依「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第32502點盈餘運用範圍規定,國軍福利作業各營運中心(各司令部、福利總處)依規定編列「推展官兵文康活動及服務工作」預算經費,運用範圍包含: (一)有助於官兵心靈改革,淨化風氣與社教活動、講演等團體性支出及有關作業費用。 (二)官兵休閒康樂、競賽、體育活動等有關作業支出。 (三)辦理節慶、慶生及家屬懇親、聯誼活動等有關作
一、依「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第32502點盈餘運用範圍規定,國軍福利作業各營運中心(各司令部、福利總處)依規定編列「推展官兵文康活動及服務工作」預算經費,運用範圍包含: (一)有助於官兵心靈改革,淨化風氣與社教活動、講演等團體性支出及有關作業費用。 (二)官兵休閒康樂、競賽、體育活動等有關作業支出。 (三)辦理節慶、慶生及家屬懇親、聯誼活動等有關作
單位介紹 > 行政單位 > 主計室 > 常見問答集 > 給與項目應免稅 > 以團體獎金或部..
依稅法規定屬個人所得。給與項目應免稅 > 以團體獎金或部隊特補費購買禮品贈送官兵,金額不高者可否免稅?
依稅法規定屬個人所得。給與項目應免稅 > 以團體獎金或部隊特補費購買禮品贈送官兵,金額不高者可否免稅?
單位介紹 > 行政單位 > 主計室 > 常見問答集 > 給與項目應免稅 > 以特別費(或主..
辨個人領受金額為限;如購買禮盒發給個人,因禮盒之金額明確,應計入個人薪資所得。給與項目應免稅 > 以特別費(或主官行政費)採辦禮品、獎品,及以團體獎金購買飲料發交官兵等情形,應否歸列個人薪資所得?
辨個人領受金額為限;如購買禮盒發給個人,因禮盒之金額明確,應計入個人薪資所得。給與項目應免稅 > 以特別費(或主官行政費)採辦禮品、獎品,及以團體獎金購買飲料發交官兵等情形,應否歸列個人薪資所得?
單位介紹 > 行政單位 > 主計室 > 常見問答集 > 給與項目應免稅 > 主副食費是否需..
依財政部100.7.6.台財稅第10000198150號函釋,主副食費免納所得稅。給與項目應免稅 > 主副食費是否需要扣繳?
依財政部100.7.6.台財稅第10000198150號函釋,主副食費免納所得稅。給與項目應免稅 > 主副食費是否需要扣繳?
單位介紹 > 行政單位 > 主計室 > 常見問答集 > 給與項目應免稅 > 主官每季發放新..
工作獎金核屬薪資所得範圍,扣繳義務人應列單申報,納稅義務人則應列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申報。給與項目應免稅 > 主官每季發放新臺幣500元工作獎金,需否申報?
工作獎金核屬薪資所得範圍,扣繳義務人應列單申報,納稅義務人則應列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申報。給與項目應免稅 > 主官每季發放新臺幣500元工作獎金,需否申報?
單位介紹 > 行政單位 > 主計室 > 常見問答集 > 給與項目應免稅 > 公餘進修補助費..
依「國軍軍職人員公餘進修實施規定」領取之學費補助,依財政部100.7.11.台財稅字第10000198210號函釋,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給與項目應免稅 > 公餘進修補助費是否在免稅額範圍內?
依「國軍軍職人員公餘進修實施規定」領取之學費補助,依財政部100.7.11.台財稅字第10000198210號函釋,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給與項目應免稅 > 公餘進修補助費是否在免稅額範圍內?